10 月 18 日起,合肥地铁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

10 月 16 日信息,合肥轨道交通近期公布了《对于不准佩戴电动代步工具车进站搭车的宣布》,宣布称,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(礼拜一)零时起,在实施《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不准约束佩戴物品目次》的底子上,周全不准电动车、电动滑板车、电动平均车、电动独轮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搭车,以铅酸电池作为驱动电源的残疾人电动助力车、电动轮椅除外。

下面是宣布内容

凭据合肥市交通运输局、合肥市公安局《对于不准旅客佩戴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地铁车站搭车的批复》, 为进一步保证恢弘市民旅客性命财富安全及轨道交通运谋生产安全,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(礼拜一)零时起,在实施《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不准约束佩戴物品目次》的底子上,周全不准电动车、电动滑板车、电动平均车、电动独轮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车进入车站搭车,以铅酸电池作为驱动电源的残疾人电动助力车、电动轮椅除外。

轨道交通车站及列车车厢属于职员活动密度大、不易疏散逃生的半密闭空间,一旦产生突愤怒情,极易导致庞大职员伤亡和财富损失。为此,合肥轨道继承“安全初次、预防为主”的运营安全经管理念,号令恢弘旅客配合营建安全、良好的搭车环境。

合肥市轨道交通团体有限公司

2021 年 10 月 15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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